住院费用详情

关于医疗费的计算方法

本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症状,基于按照治疗内容等确定的“诊断相关分组(DPC)”,以每天的额定点数为基础计算住院医疗费。此外,手术、康复、放射治疗等则在每一次实施医疗时使用“按实际医疗内容付款方法”计算医疗费,并加在以上费用中。 另,如果患者的疾病不属于任何“诊断相关分组(DPC)”,或患者在牙科和口腔外科、精神科病房、缓和医疗中心和恢复期康复病房住院,则也均使用“按实际医疗内容付款方法”计算。

房费差价病房费用一览表

关于付款

  • 住院期间的请款单在次月12日左右开具当月1日至月底的请款部分,由病房护士分发。
  • 出院时的请款单放在住院接待处。请款单准备好后由护士联系您。
  • 周日、节假日和停诊日出院的患者在日后结算。请款单准备好后会通知您金额。
  • 请用1层门诊结算处前的“自动缴费机”付款。(需要挂号证或请款单)
  • 无法用自动缴费机付款时,由住院接待处工作人员处理。请联系“住院结算窗口”。
  • 请款单创建需要时间,您可能需要等待,敬请谅解。
  • 除现金外,我们还接受银行汇款(手续费由患者承担)以及使用以下信用卡和借记卡付款。详情请咨询住院接待处。


 

住院接待处对人窗口结算营业时间

周一至周五 8:45~17:00
周六 8:45~12:30
※周日、节假日、停诊日无法办理。

其他

  • 除按保险种类计算的治疗费外,住院费还需加上饮食疗养费的自付金额、单人病房的房费差价费用等。
  • 房费差价费用因房间而异。请向科室门诊部(或出入院中心)申请。住院期间请向病房楼申请。
  • 住院日和出院日无论时间为几点,均按1天收取规定费用。
  • 收据可能会在所得税的医疗费扣除等中用到,请妥善保管。另,收据无法再次开具,敬请谅解。
  • 请不要向医院工作人员送礼。
  • 如无特殊情况,请在早上出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