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复诊患者

复诊流程

1.来院和挂号

持有介绍信的复诊患者、非复诊患者请点击此处
(初诊患者指南)

已预约复诊的患者

为缓解门诊候诊室的拥挤状况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,请您在预约的时间到医院就诊。
如果需做看诊前检查,因出检查结果可能需要时间,所以请在预约的时间之前来院。
望您给予理解与配合。
 

请使用自动复诊挂号机进行复诊挂号。

挂号时间
周一至周六 7:30~17:00

未预约复诊的患者

请于周一至周六的7:30~11:30
挂号。
请使用自动复诊挂号机进行复诊挂号。

需带物品

挂号证、各类保险证、各类医疗证、预约单(已预约的患者)

楼层地图交通

2.看诊

在各科室看诊和检查

3.结算

  • 门诊结算处[32号]
  • 门诊结算处缴费窗口、自动缴费机

付款方法

4.药房

院内药房[29号]

4.药房

院外药房

更改预约

门诊预约更改中心指南

本院基本只在病情恶化等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接受更改预约。
如果您因不得已的原因需要更改预约,请联系门诊预约更改中心。

可更改的预约

复诊预约日期的更改
看诊当天进行的检查的预约更改
  另,下述情况无法在本中心更改预约。
①预约日期已过时
②根据医生的判断不允许更改时
③更改预约后会出现检查结果尚未出或药物不够用等情况时
④预约时间固定的检查
  此外,请务必在联系我们之前确认注意事项。

更改方法

请事先备好预约单,通过电话申请更改预约。要更改预约,请在预约日之前联系我们
(注意)如果您想来医院更改预约,请在就诊科室门诊挂号处申请。

受理时间和联系电话
平日(周一至周五) 13:00~16:00
周六 9:00~11:00
电话(直拨):0562-93-9790

注意事项

由于预约人数有限,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您对预约日期和时间等的要求。 
如果您在同一天有多个复诊预约,则只更改符合预约更改条件的复诊预约。
如果取消预约,您将无法进行新的预约。下一次您需要以“非预约”的形式就诊,敬请谅解。
另,以非预约的形式就诊时,根据医生的判断,可能被视为初诊处理并需承担选定疗养费。

以下情况在本院属于初诊 

复诊患者指南

健康保险证和各类医疗证

健康保险证是证明已加入健康保险的证明。
  • 本院会在初诊时及每月一次确认您的保险证和各类医疗证。
  • 请在看诊前向介绍挂号处〔30号〕或门诊挂号处〔31号〕出示您的保险证和各类医疗证。
  • 如果无法确认保险证,则您可能需要全额自费支付。
  • 如果因交通事故或工伤就诊,则保险种类可能为交强险或工伤险,请在看诊前告知介绍挂号处〔30号〕或门诊挂号处〔31号〕。

常见问题
如有不明之处,请致电询问。
电话号码 0562-93-2111